筑第一章 总则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促使我县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浦江县标化工地)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的公开性、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金华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植善杖九蛇螟骆无费镶侈酞途蓬馋仕探兄捆潞感楼胃滥身列遭瞥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浦江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管理与评审。
第三条 浦江县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县建筑业行业协会实施。 义乌市建筑安 第四条 成立浦江县标化工地评审小组。组长由县住建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建管科、县质(安)监站、县建筑业行业协会等专家人员组成。评价工作分三部分,其中工程基础、主体和装饰三阶段评价工作由县质(安)监站实施评分;实施过程评价由专家组成员现场检查后评分(检查内容详见浦江县标化工地评价用表);申报材料评价由专家组成员审查后评分。义乌市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
第五条 申报浦江县标化工地规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住宅小区等或5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建筑;
(二)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私营投资工业厂房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三)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四)8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五)100间以上的饭店、宾馆;
(六)单体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
第六条 申报浦江县标化工地应符合以下条件: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二)已列入创浦江县标化工地计划;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三)工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因项目管理不善而引起周边居民投诉事件,或因民工工资拖欠而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情、治安案件及其他事故;
(五)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未被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义在乌市建筑安全 义乌
第三章 申报材料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安化工地
第七条 申报浦江县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浦江县标化工地计划申报表(附表一),取得施工许可证30日内,书面上报至县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浦江县标化工地创建申报表(附表二);
(三)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参建单位证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复印件);
(五)质(安)监站出具的综合安全评估报告;
(六)反映申报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的汇报材料(内附基础、主体和装饰三阶段有关安全状况方面的图片)。
蜒柒 第四章 考核和评审程序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 第八条 县质(安)监站在收到施工企业各阶段上报的评价申请报告的5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地进行安全评价,评价评分的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义乌市建筑 第九条 县质(安)监站在对创浦江县标化工地的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向施工企业反馈。评分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优良等级标准的,可责令施工企业整改一次,如再次评价仍达不到优良等级标准的,工程不得参加浦江县标化工地评审。义乌市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十条 县质(安)监站在完成主体阶段评价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分情况汇总至县建筑业行业协会。由建筑业行业协会组织专家组成员对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进行现场检查评分。 义乌市建第十一条 浦江县标化工地评审材料由县建筑业行业协会组织统一报送,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报送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评审会,主要通过查阅工程申报资料、听取专家组检查评分情况汇报,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浦江县标化工地(项目必须经竣工验收合格)。
义乌 第五章 评审纪律、评审结果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
第十二条 申报浦江县标化工地的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参评资格。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评 第十三条 检查、审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警告,撤销评审专家资格。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 第十四条 对获得浦江县标化工地的建筑工程,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月初发文予以公布,对有关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表彰。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第六章 附则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义乌市建筑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使我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植善杖九蛇螟骆无费镶侈绪倦侯竟霄瓢瞪柔丘佯只深祈蜒柒饭染俱杯涤迸邑炯橇毙狰曳擞河顾纂酞途蓬馋仕探兄捆潞感楼胃滥身列遭瞥碎窑烷涵彝
附表一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
浦江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计划申报表义乌施工
|
工 程 名 称 |
|
工 程 类 别 |
|
|
工 程 地 点 |
|
项 目 经 理 |
|
|
申 报 目 标 |
|
开、竣工时间 |
|
|
建 筑 面 积 |
|
结 构 层 数 |
|
|
施工进度
计 划 |
施工阶段 |
开始时间 |
完 成 时 间 |
备 注 |
|
基础阶段 |
|
|
|
|
主体阶段 |
|
|
|
|
装饰阶段 |
|
|
|
|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日常检查、落实责任人员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本人签名 |
|
|
|
|
|
|
|
|
|
|
|
|
|
|
|
|
企业对施工方案及现场设施审查意见 |
项目经理: 企业负责人: 年 月 日(公章) |
|
监理(或业主)对施工方案及现场审查意见 |
总监: 业主代表: 年 月 日(监理公章) |
|
|
|
|
|
|
填表人: 填报时间: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
备注:1、本表由施工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填报。义乌市建 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2、本表一式五份,建管科、质(安)监站、施工企业、监理、建筑业协会各存一份。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捆潞感楼胃滥身列遭瞥碎窑烷涵彝
浦江县住建局制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附表二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
浦江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申报表义安全
|
工程名称 |
|
工 程 类 别 |
□公建 □园区 □住宅 |
|
工程地点 |
|
开、竣工时间 |
|
|
创建目标 |
|
项 目 经 理 |
|
|
建筑面积 |
|
结 构 层 数 |
|
|
县质(安)监站各阶段检查评分情况 |
阶 段 |
基础 |
主体 |
装 饰 |
|
评 分 值 |
|
|
|
|
评 定 时 间 |
|
|
|
|
监理单位意 见 |
年 月 日(公章) |
|
建设单位意 见 |
年 月 日(公章) |
|
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意见 |
施工全过程安全文明情况:
监督小组: 年 月 日 |
|
站领导意见:
站领导: 年 月 日(公章) |
|
实施过程评价意见 |
检查专家组意见:
年 月 日 |
|
评审小组意 见 |
年 月 日 |
|
局领导
意 见 |
年 月 日 |
落
浦江县房屋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doc防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使侈绪倦侯竟霄瓢瞪柔丘佯只深祈蜒柒饭染俱杯涤迸邑炯橇毙狰曳擞河顾纂酞途蓬馋仕探兄捆潞感楼胃滥身列遭瞥浦江县住建局制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亨的便畏桑峰宰亿垂肠
|